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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滨州出实招打造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品牌

2017/10/12 11:15:56   来源:滨州日报    

  滨州日报10月12日讯 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品牌工作继续出实招,求实效。9月底,记者从市编办获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市直部门(单位)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部门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我市涉政务服务事项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

  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分别为29项和210项

  为做好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有关工作,9月初,市编办会同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逐一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了市直部门(单位)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部门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并通过 “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滨州市”进行公布。

  其中,“零跑腿”事项共29项,主要包括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查询,渔船安全救助服务,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人防工程拆除审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免费查询服务等。

  “只跑一次”事项共210项,主要包括普通护照签发,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换证、补证,工伤保险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客、货),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死亡医学证明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变更、换发,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查询等。

  凡纳入清单的“零跑腿”事项,群众和企业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滨州市”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凡纳入清单的“只跑一次”事项,部门(单位)须一次予以办结,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另行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

  不再让基层群众为开证明而头痛,我市涉政务服务事项村(社区)证明材料由190多项缩减至13项

  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关于公布滨州市涉政务服务事项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公布了我市涉政务服务事项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将190多项证明材料缩减至13项。

  按照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9月中旬,我市集中力量对各县区村(社区)证明材料进行汇总,初步形成包含190项证明材料的全市村(社区)证明材料清单。清单梳理汇总完成后,市编办联合市民政局,及时组织有关市直和县区部门,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汇总的村(社区)证明材料逐项梳理审核,最终形成了全市涉政务服务事项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清单保留了13项村(社区)证明材料,已通过 “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滨州市”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了证明材料名称、开具单位和用途。

  这13项证明材料包括:贫困家庭证明,居民在家死亡证明,收养登记证明,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申请证明,住所(经营场地)证明,农村地区户口分户(迁户、落户)证明,农村承包经营权变更事项证明,助残申请证明,监护人证明,宅基地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无业、失业证明。

  经了解,对于不再出具的村(社区)证明,我市相关部门(单位)将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接续等工作,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影响群众办事创业。对本市以外的地区或省级以上部门要求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提供的村(社区)证明材料,各县(区)政府指导村(社区)本着方便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酌情合理进行开具。按照规定应由市县以及乡镇(街道)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准要求村(社区)出具或配合出具。

编辑:吕玥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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