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供热二次加压费不退怎么办 物价局:拨打12358举报

2016/11/10 13:45:35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君彩

  网友反映至尊门第小区物业不给退供暖二次加压费。

  滨州市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组织已收取的供热二次加压费务必于11月20日前全额退还用户。今日,至尊门第小区居民王先生向大众网反映,小区物业称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不给退费。对此,滨州市物价局回复,要求退费的通知已经下发,会严格执行,业主遇到搪塞等行为,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今日上午,家住滨城区至尊门第小区的居民王先生向大众网反映,看到物价局要求退还用户已收取的供热二次加压费通知后,他就打电话问物业退费的事情,对方称没有接到通知。王先生说:"看样子估计不给退了,不知道这个红头文件到底执行不执行。"

  究竟何为供热二次加压费?大众网记者咨询滨州市鑫诚热力了解到,高层小区供热压力达不到,必须有一个加压设备,在加压设备的帮助下压力才能将热水输送上去,高层才能供热。但按照产权分界,热力公司只负责小区红线外,只收取取暖费;加压设备属于红线内,其设备管理、维护是由开发商或者物业等单位负责,属于小区内部管理。

  供热二次加压费到底谁承担?记者咨询滨州市燃热办了解到,原来供热二次加压费都是有业主承担,因为物价局核算的取暖费价格不包括这项费用,但这确实是供热成本,目前正在开会讨论解决这个问题。

  供热二次加压费不退怎么办?物价局下发了文件,要求任何单位和组织已收取的供热二次加压费务必于11月20日前全额退还用户。对此,滨州市物价局回复,会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如果业主遇到搪塞行为,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